汕头中旅旅行社(我市首次对旅行社实施“摘牌”)
本报讯 (记者刘谷婷) 记者近日从市旅游局及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市旅游局依法申请金平区人民法院对广东中旅(汕头)旅行社有限公司逾期未缴的行政处罚款8万元已经强制执行顺利到位,并划入财政国库。同时,该旅行社也被市旅游部门依法吊销旅游经营许可证,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实施后,我市旅游部门依法查处的第一宗旅游违法重大案件。
广东中旅(汕头)旅行社有限公司因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市旅游部门于2014年1月30日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该社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拒不缴交罚款,旅游部门于2014年5月19日向金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金平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处罚人应缴交罚款人民币8万元,但被处罚人仍不履行法院裁定缴交罚款入库。近日,金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罚款人民币8万元已顺利上缴财政国库。
另经市旅游局依法查明:该社未按规定办理2015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的相关手续,市旅游局于2015年6月11日在《汕头日报》发出催缴旅行社责任险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但该社拒不改正,未按规定缴交旅行社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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