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未披露定期报告,股票或被终止上市!
登录新浪财经APP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4年7月22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华铁股份提示,公司目前存在三个可能导致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第一,公司此前因超过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第二,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第三,公司可能因无法按时清收被占用资金而最终无法完成整改,从而导致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0年4月30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事实上,华铁股份的自身风险远远不仅如此。2023年7月12日,华铁股份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18号、0062023019号),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2024]1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经查明,中国证监会认定华铁股份、宣瑞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4月30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小程序“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
2024年5月8日,公司再次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4010号),因公司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此时距离华铁股份上次被立案调查还不到一年。2024年6月7日,华铁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王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4号),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信息,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华铁股份、宣瑞国、王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华铁股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下发,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ST华铁(维权)(000976):于2020年4月30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华铁()未披露定期报告,股票或被终止上市!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0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