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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出差收当事人差旅费?警方回应

频道:百科资讯 日期: 浏览:102

一起涉及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警察出差办案时收取当事人差旅费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事件曝光后,不仅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响,也促使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并给出了初步回应。

事件背景

事件的起因可以追溯到今年5月份,浙江温州的项先生(化名)的母亲经营着一家装修公司,当时,一位顾客前来采购家具,并将10余万元货款打进了项先生母亲的银行卡账户,不久后,项先生母亲的银行卡账户被冻结,并接到了银行和河南省濮阳市警方的电话,称该笔款项可能涉及赃款,要求其母亲准备相关材料并配合警方调查。

由于项先生母亲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前往河南配合调查,于是提出让警方来温州进行笔录,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的两位民警随后前往温州,与项先生母亲见面并制作了笔录,在办案过程中,其中一名付姓民警却向项先生母亲提出了一个意外的要求:支付他和同行人员的往返机票费用及2天住宿费用,总计2907元。

收取差旅费经过

根据项先生提供的微信截图及转账记录,付姓民警在与项先生母亲的微信交流中,详细列出了各项费用,包括“第一天住宿339元”、“第二天住宿338元”、“来时机票940元”、“返程机票1290元”,合计2907元,付姓民警还提供了自己的住宿发票、往返机票截图及人民警察证照片作为凭证,项先生母亲在确认无误后,向对方转账了3000元。

警察出差收当事人差旅费?警方回应

这一行为让项先生感到十分不解和愤怒,他认为,警察办案是职责所在,不应该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更何况,付姓民警提供的发票抬头是其单位的名字,这让他怀疑警方在收取费用后可能还会再次报销,存在双重报销的嫌疑。

警方回应与调查

事件曝光后,项先生通过多个渠道向濮阳市公安局进行了举报,10月12日,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发布通告称,经初步核查,网友反映的民警付某某赴温州办案期间违规收取当事人3000元差旅费的情况属实,目前,已责令涉案民警付某某全部退还所收费用,并对其予以停职处理。

濮阳市公安局“12389”专用举报电话的工作人员也表示,针对此事,相关部门正在核实,他们接到了多个类似投诉电话,并正在逐一进行核实调查。

在事件发酵过程中,项先生还提供了多段与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刘队长的电话录音,在录音中,刘队长明确表示:“如果存在这种情况(收取费用)是不对的,去做笔录一分钱不能收,这是规定。”他还向项先生表示了道歉,并表示会全额退还该笔款项,刘队长还告诉项先生,此事他肯定会处理,且涉事付姓警察已找到他本人承认错误,并表示会接受相应处理。

社会反响与讨论

这起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许多网友表示,警察作为执法者,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应该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尤其是在办案过程中,更应该保持公正、廉洁的形象,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也有网友指出,这起事件暴露出了一些地方警方在经费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些基层民警可能由于经费紧张、工作压力大等原因,产生了违规收费的行为,应该加强对警方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民警的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还有网友建议,应该建立更加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让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反映问题,对于违规收费的民警应该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这起警察出差收当事人差旅费的事件虽然得到了警方的及时回应和处理,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执法者,警察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我们也应该加强对警方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民警的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期待看到更加公正、廉洁、高效的警方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我们也希望广大公众能够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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