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民政局,别为领1500结婚又离婚
山西吕梁市民政局发布的一项新政策引发了广泛关注,该政策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吕梁市登记结婚且双方均为初次登记、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将给予1500元的奖励,这一消息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调侃称:“第一天找个人协议领证,一人分750元,第二天离婚,除去路费、制证费,还赚了几百元。”针对这一调侃,吕梁民政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别为了领1500元结婚又离婚。”
政策背景与目的
10月30日,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该措施旨在通过一系列政策鼓励适龄青年结婚生育,以应对当前的人口形势,对初次登记结婚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奖励,是其中的一项具体措施。
吕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科的工作人员表示,这项政策的出台,一方面是为了鼓励适龄青年结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促进生育,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该工作人员还提到,在设计、讨论方案时,参考了其他地方已有的“补贴初婚政策”的先例,并结合吕梁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政策细节与解读
根据吕梁市民政局发布的信息,这项奖励政策的具体实施细节如下:
1、适用对象:在吕梁市登记结婚且双方均为初次登记、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
2、奖励金额:每对符合条件的夫妇将获得1500元的奖励。
3、领取方式:奖励将在婚姻登记窗口由结婚双方领取,具体发放形式是现金还是转账,目前尚未确定。
4、实施时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吕梁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还强调,这项政策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即夫妻双方必须都是第一次结婚,如果有一方有过婚史,则不符合条件,针对网友提出的“结婚登记是否有户籍限制”的问题,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目前结婚登记仍然有户籍限制,需要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户籍所在地是吕梁市,如果双方都不是吕梁户籍,则无法在吕梁市登记结婚。
社会反响与讨论
这项政策一经发布,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不少网友表示,1500元的奖励金额并不算多,无法改变很多人现在不愿结婚的想法,但也有网友认为,吕梁市的做法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对新人的祝福,可以让很多人觉得登记结婚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对营造生育友好的大环境有益处。
也有一些网友对这项政策提出了质疑和调侃,有网友表示,如果真有人为了领取这1500元而结婚又离婚,不仅践踏了婚姻的尊严,也浪费了公共资源,还有网友调侃称,现在结婚登记好像没有户籍限制,会不会导致周边地方的居民为了拿补贴到吕梁去登记结婚,对此,吕梁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结婚登记仍然有户籍限制,而且即使有人想为了领取奖励而结婚又离婚,也需要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才能领到离婚证,因此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
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回应与解释
针对网友的质疑和调侃,吕梁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回应和解释,他们表示,这项政策的出台是为了鼓励适龄青年结婚生育,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虽然奖励金额不高,但也是一种鼓励和祝福,他们也承认这项政策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即夫妻双方必须都是第一次结婚,而且结婚登记仍然有户籍限制。
对于网友提出的“为了领取奖励而结婚又离婚”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不太合理,也不太可能发生,如果当事人已经选好了日子登记结婚,也不会为了1500元而刻意往后拖;即使有人想为了领取奖励而结婚又离婚,也需要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才能领到离婚证,因此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会密切关注政策的执行情况,如果发现有人滥用政策、骗取奖励,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婚姻的意义与价值观
这项政策引发的讨论,不仅仅是对政策本身的评价,更是对婚姻的意义和价值观的反思,婚姻,本应是神圣的情感结合,是两个人基于爱情、相互扶持、共同走过一生的承诺,当金钱的诱惑介入,它却被扭曲成了一种获取利益的手段,这种为了钱而虚假结婚离婚的行为,伤害的不仅仅是婚姻制度本身,更是对真正向往婚姻、珍视情感的人的一种亵渎。
吕梁民政局的这一呼吁,是敲响的警钟,它提醒每一个人,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应该把婚姻当成儿戏,当成赚钱的工具,我们应该重新审视婚姻的意义,让爱回归,让婚姻回到它原本神圣的轨道上,而不是让金钱的铜臭玷污了这一美好的人类情感结晶,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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